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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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

日期:2022.03.04  点击:20  属于:重要成果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我国发展要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面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复杂变化,面对百年不遇的全球疫情大流行与多种全球性危机叠加的严峻挑战,我国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推动高水平开放,既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推动全球经济稳定与复苏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战略抉择。

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改革开放40多年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从工业市场开放到服务业市场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加快工业领域市场开放,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体系,建成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制造业体系,成为“世界工厂”。2010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自此以后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程,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明显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九大类100个服务业分部门,目前实际开放近120个服务业分部门,在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分销等诸多领域推出重大开放举措。例如,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3年内证券企业的外资占比达到三分之一,仅用一年就兑现承诺。

        从货物贸易为主转向以服务贸易为重点。20年来,我国切实履行货物和服务开放承诺,2021年中国进口关税总水平为7.4%,低于9.8%的入世承诺,低于发展中成员的平均水平,接近发达成员水平;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002年的6208亿美元增加到了2020年的46559亿美元,年均增长11.8%,货物贸易规模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一位。在产业结构变革加速与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双重推动下,我国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2002-2020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855亿美元增加到6617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进出口总额的6.8%,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二位。

        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到规则等制度型开放。20年来,我国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从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到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机制,提出并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者。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依赖性全面增强。一是开放的重点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要求推动以保障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为主的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导向的制度型开放转变;二是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放措施需要从关税减免等措施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措施延伸;三是经济全球化处于规则重构调整期,作为全球第二经济大国,我国更需要通过制度型开放扩大对全球多边规则框架的影响力,共同维护并推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变革。

对外开放深刻改变中国、影响世界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既释放了巨大发展潜能,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也重塑了自身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我国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大市场,现在是,今后也是。当前,各方对我国市场潜力有不同的估计。客观判断我国市场潜力,既需要看到短期的问题与矛盾,更需要分析中长期的潜力与趋势。客观地看,我国仍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短期面临较大压力,但中长期蕴藏着巨大潜力。以消费为例,2021年8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至2.5%;尽管10月增速回升至4.9%,仍明显低于2019年10月7.2%的增速。短期内,消费市场恢复增长面临着较大挑战。从中长期看,消费市场潜力巨大。202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8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的97.6%。若按过去5年平均增速计算,估计到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6.06万亿美元,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品零售市场。更重要的是,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增长空间巨大。估计到2035年,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有可能从2020年的42.6%提升到60%左右,由此带来数万亿美元的消费增量。我国市场潜力的释放,是全球市场的重大利好。在与世界经济进一步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中国强大市场需求潜力的释放,将对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作出新的贡献。

        我国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者,现在是,今后也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已成为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以开放、合作、共赢胸怀谋划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实践充分表明,我国推进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有利于充分释放市场潜力与活力,有利于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我国主动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是建设高水平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大举措,体现我国推动形成更加开放的全球市场的决心和行动。从大国责任出发,我国努力倡导各国维护经济全球化大局,坚持多边主义,积极推进多边双边自由贸易进程,在完善全球治理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我国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重要成果,不仅积极促成具体项目落地,而且主动发起设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主动提供开放合作的全球性公共产品。截至2020年10月,丝路基金已累计签约项目47个,承诺投资金额178亿美元,为“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与此同时,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基础设施、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多个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为提振区域经济和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我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引擎”,现在是,今后也是。我国的对外开放不仅使自身受益,也在推动世界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自2002年以来,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接近30%。2006年以来,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连续15年全球排名第一。作为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全球最有潜力的大市场,我国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不仅对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对世界经济增长与稳定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下,我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0%,预计2021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25%以上,未来5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望保持在25%-30%,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稳定器与动力源。

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以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基本要求,以推动自由贸易进程为战略目标,以服务贸易发展为重大任务,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为重要突破,以制度型开放为突出特点,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重要保障。

        以扩大内需为导向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入新发展阶段,扩大内需在引领高水平开放中的基本导向作用全面凸显。一方面,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对世界多样化高品质的产品、服务产生更多需求。估计到2030年,我国累计商品进口额有望超过22万亿美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全面深度融入世界,释放14亿多人的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以更高水平开放融入国际经济循环。以扩大内需为基本导向的高水平开放,就是要以开放的主动推动形成释放14亿多人口大市场潜力的重要动力,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构建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

        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当前,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的重点所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构建更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格局,是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所在,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释放经济转型升级内需潜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任务。这就需要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程。在服务业市场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直接融合的背景下,加快打破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推进垄断行业向社会资本开放,推进服务业领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例如,加快制定并实行全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减少和降低“边境后”壁垒;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贸易标准,提升服务监管的国际化水平,等等。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形成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例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定实施与CPTPP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基本相近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一体化管理,为我国加入CPTPP提供压力测试。

        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制度性变革。开放是最大的改革,在高水平开放中深化改革,关键是建立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核心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服务业市场开放;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建立以人为本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界定数据要素产权,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在开放中推动监管变革;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立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服务业市场监管体系。

    (作者:迟福林,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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