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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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日期:2020.09.21  点击:20  属于:重要成果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王宁  副教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社会治理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将有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的活力,共同管理好社会公共事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到,“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 所以,社会治理应是以人民为主体,具有人民主体性的治理。

  共建是基于人民主体的治理

  按照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之一尤尔根·哈贝马斯的观点,人类社会由两个大的部分构成,一个是人类个体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另一个是具有制度特征的公共生活领域。无论是人类个体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还是具有制度特征的公共生活领域都无法脱离人——这一能动的社会主体。所以,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以人作为主体的,同时,人类社会自然就作为人类主体的客体出现。人类的主客体关系就是作为的价值,即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价值。《礼记》说:“人者,天地之心也。” 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的主体性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发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治理作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必然存在着治理主体,也必然存在治理客体。治理制度就是人类社会主客体价值关系的基本约定。在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制度框架下,人民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治理是基于人民主体的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共建是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 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共建作为一种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约定或制度安排,必然也是基于人民主体的。这种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约定或制度安排自然就成为人民主体的客体内容,也是人民主体对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诉求。人民所期望的社会治理自然需要居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并能够体现人民主体的“共建”这一基础性治理制度和基础性治理体系。

  共治是基于人民主体关系的治理

  哈佛大学社会学者、社会结构理论的代表人物塔尔科特·帕森斯发展过一种理解和认识社会事物的“分析框架”,认为社会领域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四个社会亚系统的构成部分,分别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共同体领域”。任何具体的社会活动或社会事物都是在这四种社会领域内运行,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主体活动在其中,并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比如在经济领域,有消费者和生产者。人民主体蕴含着一个群体或集合的概念,也就是说,人民主体范畴可以分解为更多不同的类主体,比如按照职业划分,就有公务员、企业家、军人、学生等。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共治本质上是不同主体间关系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有机集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共治是关键,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社会治理的大社会观、大治理观是把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来看待。中国共产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群众本质上就是不同人民主体,党的领导、政府的资源整合、企业的市场竞争以及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本质上是不同人民主体在不同领域具有优势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治理中的“共治”本质上是不同人民主体发挥优势的主观能动性,按照某种关系结合起来的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就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共享是基于人民主体发展的治理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中,生存矛盾与发展矛盾可谓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两个基本矛盾。生存矛盾是人类存在所面临的问题,发展矛盾是人建立于生存矛盾基础上的追求自我完善、自我超越所面临的问题。在经济学领域就有发展经济学的分支,张培刚、林毅夫、阿玛蒂亚·森、米尔顿·弗里德曼等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都有不同的定义,这充分说明发展之于任何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事实上,发展不单单是一个经济增长或经济扩展的概念,本质上还有人对美好生活诉求的扩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顺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也体现出人民主体的发展思想,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都是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共享”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共享是目标,要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最终目标体现在社会治理的成果能够满足人民的诉求,能够公平地惠及每一个人,能够使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领域得到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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